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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现场办公会强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9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  10月29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培在通川区罗江镇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召开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督导通川区落实
   10月29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培在通川区罗江镇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召开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督导通川区落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会议听取了通川区罗江镇、自然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民政、生态环境等单位关于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情况,通报了通川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杨培指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是2020年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也是“土十条”评估考核重要内容。从省上通报土壤污染调查结果和现场查看情况分析,通川区个别地块涉嫌违规开发利用,不仅违反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还将严重影响达州市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杨培强调,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是土壤污染防治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责任,通川区人民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实的作风,依法依规抓好问题整改。一是立即停止污染地块非法利用行为,涉嫌违规建设项目必须无条件停工,建成的不得投入使用。二是按期完成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必须在6个月完成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工作。地块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将其纳入年度供地计划,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储、出让等手续;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出具规划文件,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切实抓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充分发动基层群众性组织和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普及,引导公众自觉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杨培对魏兴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查看了魏家河生态修复工程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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