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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乐山市反馈督察意见
 [打印]添加时间:2023-02-21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0
    2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乐山市督察定见反应会召开。
 
  督察觉得,乐山市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间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紧张计划布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获得紧张希望和成效,但仍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张性认识不到位、片面督察使命整改不力等问题。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老板小组同一要求,乐山市应在收到督察反应定见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使命清单,报四川省委、省政府,抄送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老板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使命清单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环境。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老板小组办公室将按期调剂整改希望环境,不按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环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审核的紧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