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林业局全力落实中央“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决策部署,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开展了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的工作。
自治区林业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全区生态护林员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多次拟文向国家专题汇报,规财处处长许华功利用赴京对接的机会积极争取支持。
向各项目县分解下达资金时,由于选聘程序复杂,日常管理琐碎,部分县提报的需求量远远少于原先摸底数量。规财处的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给各县林业局做工作,使得各项目县热情大增,纷纷补充护林员选聘名单,要求多安排名额。
2017年末,规财处在调研生态护林员工作落实情况时,发现很多县不区分所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家庭人口数,都“一刀切”安排每年1万元的管护补助,人口多的护林员家庭对此难免有意见。此外,有的县反映,当地森林面积大、贫困人口多,之前的名额分配方式不太适应本县的实际。
生态护林员政策是全新尝试,全国各地都没有现成经验,广西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多方收集相关资料,跟兄弟省区加强沟通,一步步完善政策。
2018年起,广西大胆创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举措,把补助标准与家庭人口、管护面积等因素挂钩,实行差异化的补助政策,比2017年末累计多选聘1万多名生态护林员。截至2020年底,全区选聘生态护林员6.3万名,户均年增收8000元,补助资金对贫困户脱贫的平均贡献率达到60%以上,带动和巩固2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门口”脱贫。
除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外,广西还不断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推动扩大生态补偿脱贫范围,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增长机制。截至2020年底,自然保护区内集体和个人石山、土山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亩22元、27元,较2015年底分别提高47%、80%,总共帮助自然保护区内林农增加补助资金741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区41个普查县的80多万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共有68.7万户享受过生态扶贫政策,比例达到78.5%。
规财处会同生态处、林改处、产业处、资源处等,全面筹划、具体落实全区林业生态扶贫工作,每年都将60%以上的中央和自治区涉林专项资金安排到54个贫困县,高出自治区规定的支持比例(50%)10个百分点,5年累计高达146亿元。努力落实广西林业局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累计获得授信额度1155亿元,其中近70%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发展油茶、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工作走在全国林业系统和全区各行业的前列。(来源:广西日报)